政府物业招租公告(第107期)
根据《东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规定》(东财〔2008〕264号),以下35个政府物业(见附录)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本中心将委托东莞市拍卖行于2023年8月31日上午10时至12时(延时报价时间除外)在东莞公拍网(https://www.dg-public.com)对招租物业的承租权进行公开拍卖,请有意承租者登录东莞公拍网办理网络竞价手续。
标的物展示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22日。
集中看样时间地点:竞租人可自行到物业所在地看样。
竞租人报名:请于2023年8月29日下午5时前(逾期不予受理)在东莞公拍网上进行实名注册及报名,报名材料(个人:个人身份证;单位/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若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招租条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件),详情请查阅公告附录及《拍卖规则》等相关资料。
成功办理报名的竞租人,请于2023年8月30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户名:东莞市拍卖行、账号:120010190010041845、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城支行营业部,以到账为准,竞租人在汇款时须正确填写保证金编码)。注:保证金汇款账户必须与注册的账户一致。根据《拍卖法》,成交方须在拍卖成交后向拍卖方支付手续费。
联系电话:22413318、22413434;联系人:胡小姐、钟小姐。
拍卖行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东莞市拍卖行。
东莞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4日
附录:
1、招租公告号:2023105
业主单位:东莞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物业地址:万江街道拔蛟窝路段东成路1号的东莞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办公楼六楼。
物业用途:仓储;招租条件:1、参与竞租的单位或个人须出具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征信报告,并无不良(信用)记录;单位参与竞租的,须提供营业执照。
2、该出租物业楼龄较久,经第三方安全检测机构评定,该物业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为C级(即: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业主方可提供房屋安全检测评定报告),不能在物业堆放重物(荷载不得大于1.0KN/m2)。如中标方违规堆放重物,业主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造成业主方损失的,业主方有权向中标方进行追偿。
3、竞标方应在公告指定集中看样时间联系业主方进行现场勘察,参与投标、报价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及法律后果,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出租物业的水电账户如需重新报装或更改用户信息,需由中标方自行申报,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因中标方自身原因不满足水电报装条件带来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方承担,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中标方在承租期间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人身财产损失,并立即依法报告有关部门和业主方。该物业日常维护(如门窗损坏、通渠、补漏等非主体结构损坏)、消防及水电(报装、加装、改装)、工商及环保报批等所有事宜和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改变原房屋布局需书面征求业主方同意。中标方应按相关标准配置消防设置、器材,配置完成后应报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资料。
6、中标方需向业主方支付4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保证房屋建筑、设备不受破坏和保证不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及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经业主方定期检查,发现存在房屋建筑、设备受破坏,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及存在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的,由业主方书面通知中标方限期整改,中标方到期仍未整改的,业主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用保证金抵扣损失,保证金不足支付的,业主方有权向中标方进行追偿。
7、中标方必须自己使用该物业经营,不得另转租或转让给他人占用使用;出租方在检查中发现中标方存在有违约转租他人使用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复查仍未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8、中标方在装修期间及经营期间必须合法经营,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在排污、排烟、噪音、作业时间等方面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不得擅自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不得擅自排放废气、废水、废渣,不得擅自占用公用区域、消防通道、非租用区域。因此而造成的投诉及所产生的一切赔偿或其他法律后果由中标方承担。存在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执法查处的,视为中标方违约,业主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9、因政府要求对租赁的物业进行改造升级工程的(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环保、消防、卫生等),相关升级改造工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0、中标方认为物业出现不归责于中标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的,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损失并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因中标方未及时采取适当防范措施或未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而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11、中标方应当按中标后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按时返还物业,如逾期返还的,除需支付逾期返还期间的物业租金外,还应当向出租方支付逾期返还期间2倍物业租金的违约金;
12、物业租赁期内,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已租赁的物业,应无条件服从拆除,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室内装修费用归中标方所有外,其余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13、出租物业自承租之日起免租期为2个月,免租期内只免收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中标方按相关规定交纳。
14、为保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业主方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物业进行房地产租金市场价值评估,资产评估费用(10000元)由中标方承担。
物业面积(M2):457.29;招租年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年各递增3%)。
招租起拍价:5000元/月;竞租保证金:40000元。
2、招租公告号:2022214
业主单位: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地址:莞城街道创业红山西路41号109室。
物业用途:商业用途;招租条件:1、承租方须配合小区物业做好日常管理及门前三包责任;2、承租方要取得合法营业执照,不准作违法经营,不能经营饮食、水产及产生污染、噪音等影响小区居民日常生活的行业;3、房屋按现状进行出租;4、承租方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墙体,如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我方损失的,一切责任、费用由承租方承担;5、我方只对物业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负责,其他日常维护(如门窗、通渠、补漏等非主体结构损坏)、消防、水电报装等所有事宜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6、承租方对该物业的防火、防盗、防疫、消防安全等是直接负责人,负一切责任;7、该物业内不可以住宿;不能明火煮食、不得使用煤气、燃气;8、承租方不能转租、分租给第三方,9、承租方要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规定,从事无环境污染的行业。
物业面积(M2):35.7 ;招租年限:5年,租金从第三年开始逐年递增5%。
招租起拍价:1925元/月;竞租保证金:16000元。
3、招租公告号:2023005
业主单位:东莞市银瓶山森林公园;物业地址:清溪镇白石岗74号。
物业用途:工业;招租条件:1、竞标单位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且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局、人社局、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没有不良或失信记录;承租方要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规定;
2、竞标方应在投标前自行现场勘察,投标、报价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并承担土地规划与现状不符等原因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出租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
3、中标单位应对该标的物业合法经营、妥善维护,不得损坏房屋结构,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途,楼板承压不得超过3.5kN/㎡;
4、该物业须由中标单位自用,生产经营办理的证照法人名称和法人代表必须和中标时保持一致,否则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禁止转租、分租或转让给他人占用、使用;
5、租赁期间届满时中标单位应按时返还物业,如逾期返还的,除需支付逾期返还期间的物业租金外,还应当向业主方支付逾期返还期间2倍物业租金的违约金;
6、经劳动部门证实中标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后果严重的,视为中标单位违约,业主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业主方无需提前通知中标单位,业主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后,该合同即解除;
7、中标单位需提交2个月初始租金作为保证金给业主方,保证房屋建筑、设备不受破坏和保证不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及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经业主方定期检查,发现存在房屋建筑、设备受破坏,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及存在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的,每次从保证金扣除20%,同时中标单位须补交扣除金额划入保证金;
8、经业主方定期检查发现中标单位的行为存在未落实门前三包和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的,由业主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但中标单位仍不改正,后果严重的或业主方针对同类行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达2次的,业主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业主方无需提前通知中标单位,业主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后,该合同即解除;
9、该物业按现状出租,因该物业楼龄较久,经过安全检测该物业房屋结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C级(即: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中标方须在承租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物业加固补强,有关加固补强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经业主咨询第三方初步估算加固费用约136.1940万元),中标方实施的加固方案需经业主同意,加固后经有资质的安全检测单位出具安全评估报告评定安全后才能使用。如有违反,中标单位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或者责任,如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中标单位在使用中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人身财产损失,并立即依法报告有关部门和业主。业主只对物业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负责及收取房租,其它日常维护(如门窗损坏、通渠、补漏等非主体结构损坏)、消防及水电(报装、加装、改装)、工商及环保报批等所有事宜和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改变原房屋布局需征求业主同意。中标单位做好消防设施后,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向业主方提交消防验收合格资料。
物业面积(M2):6000 ;招租年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年各递增3%),装修免租期 3个月。
招租起拍价:121000元/月;竞租保证金:968000元。
4、招租公告号:2023106
业主单位:东莞市光荣院;物业地址:莞城街道市桥向阳路16号。
物业用途:商铺;招租条件: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业、不得经营饮食,铺位里面不能住宿煮食。
物业面积(M2):60;招租年限: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不递增),无装修免租期。
招租起拍价:7000元/月;竞租保证金:42000元。
5、招租公告号:2023049
业主单位: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物业地址:东城街道梨川兰基头富兰楼 A201、A202、 A203、A204、A802号。
物业用途:住宅;招租条件:1、承租人必须本人经营,不得另转租他人;2、不得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承租人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租赁物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3、水、电安装承租方自行解决,在租赁期间物业所有装修费用、配套设施费、维修费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仅对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负责维修;4、出租人按照物业现状进行公开招租,承租人应在投标前全面了解租赁物业的现状,承租人投标、报价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如有变更物业现状使用的需报请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行;5、因国家或当地需要征用地,承租人要无条件搬离租赁物业,出租人不作任何赔偿;6、其它及具体要求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物业面积(M2):502.97;招租年限:4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
招租起拍价:5956元/月;竞租保证金:36000元。
6、招租公告号:2023107
业主单位:东莞市松山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地址:松山湖园区台南路6号台科花园1栋103。
物业用途:非餐饮。不得经营餐饮类、便利店零售类业态(不涉及违法违规经营,经营区域内不产生油烟和危化品储存及销售)。招租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单位或个人;2、不可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以及相关行业;3、用水、用电、排烟管道、净化装置、排污设备、隔油设备、隔墙等所有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4、承租方必须本人经营,不得另转租他人,不得超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5、广告需按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及我司具体要求,报城管分局批准;6、在租赁期间商铺装修、配套设施、防水补漏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仅对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负责维修;7、该铺位内不可以住人;不能明火煮食、不得使用罐装液化气;8、该商铺按现状移交,承租人应在投标前全面了解租赁物业的现状,承租人投标、报价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
物业面积(M2):72.73 ;招租年限:5年,租金每两年递增10% ,装修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2327.36元/月;竞租保证金:19000元。
7、招租公告号:2023108
业主单位:东莞市松山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地址:松山湖园区台南路6号台科花园2栋104。
物业用途:轻餐饮,不涉及油烟,现场无明火,不能自建烟道(不涉及违法违规经营,经营区域内不产生油烟和危化品储存及销售);招租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单位或个人;2、不可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以及相关行业;3、用水、用电、排烟管道、净化装置、排污设备、隔油设备、隔墙等所有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4、承租方必须本人经营,不得另转租他人,不得超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5、广告需按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及我司具体要求,报城管分局批准;6、在租赁期间商铺装修、配套设施、防水补漏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仅对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负责维修;7、该铺位内不可以住人;不能明火煮食、不得使用罐装液化气;8、该商铺按现状移交,承租人应在投标前全面了解租赁物业的现状,承租人投标、报价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
物业面积(M2):110.85 ;招租年限:5年,租金每两年递增10% ,装修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3103.8元/月;竞租保证金:25000元。
8、招租公告号:2023109
业主单位:东莞市松山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地址:松山湖园区台南路6号台科花园10栋103。
物业用途:非餐饮(不涉及违法违规经营,经营区域内不产生油烟和危化品储存及销售);招租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单位或个人;2、不可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以及相关行业;3、用水、用电、排烟管道、净化装置、排污设备、隔油设备、隔墙等所有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4、承租方必须本人经营,不得另转租他人,不得超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5、广告需按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及我司具体要求,报城管分局批准;6、在租赁期间商铺装修、配套设施、防水补漏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仅对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负责维修;7、该铺位内不可以住人;不能明火煮食、不得使用罐装液化气;8、该商铺按现状移交,承租人应在投标前全面了解租赁物业的现状,承租人投标、报价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
物业面积(M2):75.13 ;招租年限:5年,租金每两年递增10% ,装修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1878.25元/月;竞租保证金:16000元。
9、招租公告号:2023110
业主单位:东莞市体育中心(东莞市羽毛球运动中心);物业地址: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3号8栋4单元 。
物业用途:体能训练室;招租条件:1.承租方须持有经营体育行业相关许可证,不得改变物业用途设置洗手间、厨房等排污设施,不得经营小卖部(便利店);2.承租方须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完善消防设施,不得改变物业结构;3.无装修免租期,装修方案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施工;4.承租方无条件服从及配合体育场馆举办各项赛事活动的管理要求;5.承租方须承担第三方评估费1000元,签订租赁合同后3天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物业面积(M2):105;招租年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年各递增3%)。
招租起拍价:4725元/月;竞租保证金:38000元。
10、招租公告号:2023111
业主单位:东莞市南畬塱排站管理处;物业地址:石排镇燕窝村燕岭排站仓库宿舍楼二、三楼。
物业用途:宿舍;招租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或个人;2、不可以经营餐饮、娱乐、宠物、美容美发、油漆、五金加工、化工等相关行业,不可以经营带有易燃易爆、危险、噪音、污染等性质行业;3、水、电安装承租方自行解决,在租赁期间宿舍楼装修相关费用、广告位费用、配套设施费用以及消防、环保、治安、卫生、安全生产等事宜费用、其它日常维护(门窗、通渠、补漏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仅负责对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维修;4、必需使用符合国家安全防火标准的材料和严格按照关于“三小”场所的安全要求进行装修,不得改变宿舍楼用途,宿舍楼内加建、改建、装修需征得出租人同意;5、该宿舍楼内不能明火煮食、不得使用煤、燃气;6、租赁期内不得转租,不得超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
物业面积(M2):700;招租年限:13个月(租金不递增),无装修免租期。
招租起拍价:3708元/月;竞租保证金:23000元。
11、招租公告号:2023097
业主单位:东莞市中医院;物业地址:东城街道松山湖大道东城段3号总院及莞城街道东门路莞城段61号分院充电宝。
物业用途:共享充电宝机位;招租条件: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共享充电宝经营范围;2、确保配送、补货、维修、客户投诉处理及时,配合和遵守医院的管理规定;3、前20分钟内免费使用;4、超出20分钟计入收费时长,每小时不得高于2.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5、每24小时收费不得高于30元;6、总封顶不得高于99元;7、租赁期内不得转租,不得经营超合同规定的项目;8、以上资质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质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物业面积(M2):3.9;招租年限:3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
招租起拍价:6500元/月;竞租保证金:39000元。
12、招租公告号:2023112
业主单位: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物业地址:南城街道红棉路3号原生物所职工宿舍102商铺。
物业用途:商业;招租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或个人;2、不可以经营餐饮、娱乐、宠物、美容美发、油漆、五金加工、化工等相关行业,不可以经营带有易燃易爆、危险、噪音、污染等性质行业;3、水、电安装承租方自行解决,在租赁期间商铺装修相关费用、广告位费用、配套设施费用以及消防、环保、治安、卫生、安全生产等事宜费用、其它日常维护(门窗、通渠、补漏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仅负责对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维修;4、必需使用符合国家安全防火标准的材料和严格按照关于“三小”场所的安全要求进行装修,不得改变商铺用途,商铺内加建、改建、装修需征得出租人同意;5、该商铺内不可以住人、不能明火煮食、不得使用煤、燃气;6、租赁期内不得转租,不得超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7、因本物业位于综合市场内,综合市场由专门的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承租方每月需支付物业管理费4元/平方。
物业面积(M2):97;招租年限:3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2910元/月(除租金另交物业管理费4元/平方);竞租保证金:18000元。
13、招租公告号:2023113
业主单位: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物业地址:南城街道红棉路3号原生物所职工宿舍111商铺。
物业用途:商业;招租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或个人;2、不可以经营餐饮、娱乐、宠物、美容美发、油漆、五金加工、化工等相关行业,不可以经营带有易燃易爆、危险、噪音、污染等性质行业;3、水、电安装承租方自行解决,在租赁期间商铺装修相关费用、广告位费用、配套设施费用以及消防、环保、治安、卫生、安全生产等事宜费用、其它日常维护(门窗、通渠、补漏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仅负责对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维修;4、必需使用符合国家安全防火标准的材料和严格按照关于“三小”场所的安全要求进行装修,不得改变商铺用途,商铺内加建、改建、装修需征得出租人同意;5、该商铺内不可以住人、不能明火煮食、不得使用煤、燃气;6、租赁期内不得转租,不得超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7、因本物业位于综合市场内,综合市场由专门的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承租方每月需支付物业管理费4元/平方。
物业面积(M2):65;招租年限:3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1950元/月(除租金另交物业管理费4元/平方);竞租保证金:12000元。
14、招租公告号:2023056
业主单位: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物业地址:万江街道爱迪花园南区18号楼楼后2号商铺。
物业用途:商业;招租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或个人;2、不可以经营餐饮、娱乐、宠物、美容美发、油漆、五金加工、化工等相关行业,不可以经营带有易燃易爆、危险、噪音、污染等性质行业;3、水、电安装承租方自行解决,在租赁期间商铺装修相关费用、广告位费用、配套设施费用以及消防、环保、治安、卫生、安全生产等事宜费用、其它日常维护(门窗、通渠、补漏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仅负责对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维修;4、必需使用符合国家安全防火标准的材料和严格按照关于“三小”场所的安全要求进行装修,不得改变商铺用途,商铺内加建、改建、装修需征得出租人同意;5、该商铺内不可以住人、不能明火煮食、不得使用煤、燃气;6、租赁期内不得转租,不得超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
物业面积(M2):45;招租年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年各递增3%),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972元/月;竞租保证金:8000元。
15、招租公告号:2023060
业主单位: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物业地址:莞城街道新风路19号之4-6、10-12号商铺。
物业用途:商业;招租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或个人;2、不可以经营餐饮、娱乐、宠物、美容美发、油漆、五金加工、化工等相关行业,不可以经营带有易燃易爆、危险、噪音、污染等性质行业;3、水、电安装承租方自行解决,在租赁期间商铺装修相关费用、广告位费用、配套设施费用以及消防、环保、治安、卫生、安全生产等事宜费用、其它日常维护(门窗、通渠、补漏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仅负责对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维修;4、必需使用符合国家安全防火标准的材料和严格按照关于“三小”场所的安全要求进行装修,不得改变商铺用途,商铺内加建、改建、装修需征得出租人同意;5、该商铺内不可以住人、不能明火煮食、不得使用煤、燃气;6、租赁期内不得转租,不得超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
物业面积(M2):131;招租年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年各递增3%),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4776元/月;竞租保证金:39000元。
16、招租公告号:2023061
业主单位: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物业地址:南城街道红棉路3号原生物技术研究所职工宿舍113商铺。
物业用途:商业;招租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或个人;2、不可以经营餐饮、娱乐、宠物、美容美发、油漆、五金加工、化工等相关行业,不可以经营带有易燃易爆、危险、噪音、污染等性质行业;3、水、电安装承租方自行解决,在租赁期间商铺装修相关费用、广告位费用、配套设施费用以及消防、环保、治安、卫生、安全生产等事宜费用、其它日常维护(门窗、通渠、补漏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仅负责对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维修;4、必需使用符合国家安全防火标准的材料和严格按照关于“三小”场所的安全要求进行装修,不得改变商铺用途,商铺内加建、改建、装修需征得出租人同意;5、该商铺内不可以住人、不能明火煮食、不得使用煤、燃气;6、租赁期内不得转租,不得超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7、因本物业位于综合市场内,综合市场由专门的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承租方每月需支付物业管理费4元/平方。
物业面积(M2):240;招租年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年各递增3%),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5832元/月(除租金另交物业管理费4元/平方);竞租保证金:47000元。
17、招租公告号:2023064
业主单位: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物业地址:黄江镇鸡啼岗工业区金钱岭三街10号。
物业用途:工业;招租条件:1、竞标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并在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社保、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没有不良或失信记录;2、中标单位必须自己使用该物业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办理的证照法人名称和法人代表必须和中标时保持一致,否则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禁止转租、分租或转让给他人占用使用;3、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必须办理完毕工商税务登记并取得环保部门签发的环评合格证书,逾期未办理完毕视为违约;4、严禁从事经营生产家具、包装材料、油漆化工、塑胶、仓储、粉末冶金等易燃易爆行业;5、物业的日常维护(如门窗损坏、通渠、补漏等非主体结构损坏)、消防及水电(报装、加装、改装)、工商及环保报批等所有事宜和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改变原物业的布局;6、中标单位必须负责消防设施、电房设施的日常维护、测试保养,在业主的监督下与专业的消防和电力维护公司签订维护协议并由中标单位按市场价支付维护保养费;7、中标单位必须为本物业购买财产保险,保险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业主; 8、中标单位中标后与业主方签订租赁合同,免租期为一个月,租赁期满时按时返还物业,如逾期不搬出承租物业,业主有权不经中标方同意强制收回该物业,中标方须无条件退出该物业,留于租赁物业内的相关财产,业主有权自行处理并用于抵偿拖欠的租金及相关费用,不足抵偿部分将继续追缴;9、中标单位需交纳承租物业押金60万元,押金作为保证金保证物业主体建筑、电力设备和消防设施不受损坏,保证不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及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10、中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业主落实上级的各项规定,做好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经业主方定期检查发现中标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由业主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中标单位仍不改正,后果严重的或业主方针对同类行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达3次的视为违犯合同约定,业主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11、本物业与多家厂房共同使用一台变压器,中标后因电力不足造成的影响自行承担,如需增加供电量自行向供电部门申请。
物业面积(M2):8300;招租年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年各递增3%),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178200元/月;竞租保证金:1426000元。
18、招租公告号:2023114
业主单位: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物业地址:东城街道岗贝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城大道168号。
物业用途:商业、非饮食、非娱乐;招租条件:1.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使用和物业管理规定,进行合法的商业经营,不得用于环境污染超标或从事非法活动。
2.承租方要取得合法营业执照,不准违法经营,不能经营饮食、娱乐、宠物、美容美发、水产、修理、五金加工、油漆、机电维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以及相关行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可经营危险、噪音影响我中心正常办公和其他楼层居民日常生活的行业。
3.出租方按照物业现状进行公开招租,承租人应在投标前全面了解租赁物业的现状,承租人投标、报价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
4.水、电安装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在租赁期间楼房所有装修费用、配套设施(含消防、环保、治安、卫生、安全生产等设施)及洗手间维修、化粪池清理费、房屋防水补漏、维修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仅对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负责维修。
5.中标者必须本人经营,不得转租、分租给第三方,否则该标作废收回另行重新招租。
6.如原承租户因故延期退出物业,新承租人物业交接期顺延,出租人不作赔偿。
7.承租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个月内要取得合法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并按营业执照范围内经营,否则视承租人违约,出租方可终止合同。
8.出租物业加建、改建、装修需征得出租方同意。且承租方必须在装修、整改完毕后报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否则,出租方不提供营业条件。室内装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的装修防火规范和规定,并且装修材料必须是防火的。如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我方损失的,一切责任、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不能拆除的装修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9.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允许改变楼宇的外观,不允许在楼宇外墙安装广告牌和卖广告。
10.门前空地用于车辆停放,不得搭建建筑。中标方需免费提供来我局办事群众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驱赶或禁止使用。
11.中标者做好门前空地周边环境卫生清理、保洁等门前三包工作。
12.租赁期间,因政府征用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等因素需要拆迁或终止合同,出租方有权无偿收回,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合同自行终止。
13.承租方对该物业的防火、防盗、防疫、消防安全等是直接负责人,负一切责任。
14.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缴纳两个月租金或提供相应金额的保函作为保证金,并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按季度缴纳租金。
15.其它及具体要求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物业面积(M2):大楼一楼及附属建设物面积915平方米,门前空地面积570平方米;招租年限:5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无装修免租期。
招租起拍价:276402元/月;竞租保证金:2212000元。
19、招租公告号:2023115
业主单位:东莞植物园;物业地址:南城街道绿色路东莞植物园儿童乐园商铺。
物业用途:轻食餐饮;招租条件:1、投标单位需合法经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悬挂于商铺显眼的地方;2、必须为轻食餐饮公司,要求加盟国际或国内知名咖啡轻食品牌,有较高的品牌价值和市场份额,要求商铺外观设计与植物园优美环境相配套,提升园区的颜值,打造网红打卡点;3、必须做好“门前三包”并自行加装烟道、隔油池、排污设施设备,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防火标准的材料并严格按照关于“三小”场所的安全要求进行装修;4、商铺营业时间设置为上午8:30至晚上20:30,商铺不得扩建、改建、不得住人、不得明火煮食、不得售卖酒类商品,不得在店铺内睡觉、喝酒、赌博及非法活动,商铺门前只能摆放五套桌椅供游客休憩,禁止摆放经营用品(如游乐设施、碰碰车、自行车、风筝、渔具、渔网、鱼料等)、堆放杂物、排放污水、制造噪音(如播放歌曲、喇叭等),如有以上情形,经书面通知两次后仍未完成整改,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没收保证金且不作任何赔偿;5、租赁期内不得转租,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6、必须具备完善的商铺管理制度,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带证上岗。经营期内,如因经营问题被投诉两次或以上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7、经营期间承租方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经济纠纷,与出租方无关。
物业面积(M2):90;招租年限:3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34200元/月;竞租保证金:206000元。
20、招租公告号:2023116
业主单位:东莞植物园;物业地址:南城街道绿色路东莞植物园自动售卖机。
物业用途:商业;招租条件:1、投标单位需合法经营,取得相关证照;2、承租方仅限于通过自动售卖机进行的自助销售业务(不包含现场压榨或调制加工饮料的销售,不包含抽奖或竞猜游戏性质类业务),如要改变或增加经营范围,须经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许可。承租方如擅自增加或变更经营范围,则视作违约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方负责提供自动售卖机,并负责合同期限内的经营管理,自动售卖经营点由出租方指定,自动售卖机必须符合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承租方所聘用的管理人员与承租方是劳动用工关系。同时,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对本项目有任何形式的转租、转包、租借、转让、抵押等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合作的可经营资源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3、自动售卖机的销售商品包括饮料、不同种类的食品等。在开始经营前,承租方须就所销售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售价等编制商品名录,经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销售。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需变更销售商品或调整售价的,须在变更或调整5个工作日前向出租方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承租方进货必须到持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厂家或销售商处进货,严禁进购“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自动售卖点禁止出售风筝、渔具、渔网以及鱼料等超出经营范围的物品,且禁止销售危险或带污染性质的物品(如烟花爆竹、孔明灯等);4、承租方具有销售商品定价权,但商品价格须符合国家物价政策相关规定,原则上商品价格不高于市内24小时服务便利店的同类型商品售价的150%;5、承租方提供的自动售卖机须清晰公示场所出租方的联系方式、承租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服务投诉电话等信息。承租方进场前,须向出租方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自动售卖机设备的备案明细;6、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标准化法》和《计量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及出租方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制度要求,不得采购、销售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严格按照食品标签和说明书载明的温度、湿度等相关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清理临近保质期食品和销毁变质、过期食品。落实自动售卖机的定期清洗、消毒措施,清洗频率为每台机器每天清洁一次,每周消毒一次,保持机器整洁和内外干净,并如实作好记录。如发布通知后不予处理,第一次发现,出租方将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如再次发现,出租方有权采取停电措施,并在承租方多次不予处理的情况下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7、承租方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制度和人员管理制度等,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食品安全自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承租方负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任何由承租方引起的纠纷或损毁事故概由承租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的民事等经济法律责任。如承租方在承包期内自动售卖机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或财务安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8、承租方应保证配备足够的管理维护人员,管理维护人员名单及人员变动情况由承租方提前向出租方备案。承租方的机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在24小时内维修恢复至正常状态。承租方应指派专人就合同约定业务经营的整体工作与出租方保持联络和沟通。如因机器故障或销售商品质量引起顾客投诉,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因经营问题被投诉3次或以上,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9、承租方在自动售卖经营点如需要搭建、接电、安装电表应自行聘请有资质的工程人员进行,搭建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装修及装修选用的材料必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出租方只提供变电厢接电口,承租方需自行配置电缆及用电设施设备,合同到期后电缆及用电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10、自动售卖机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期内不得以出租方建设及增设售卖经营点等为理由申请减免租金或拒交租金。承租方不得随意更改双方商定的自动售卖机经营点位置,如因特殊情况,需出租方同意;11、承租方须主动劝离园区流动摊贩,不得以此作为借口,拒绝配合出租方要求。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经营内容进行变更;12、合作经营活动开始前,承租方须为场地及场地内的设施设备购买公众责任险等相关保险;13、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及出租方的监督检查;14、承租方应根据售卖机项目的特点及要求制定经营管理服务方案,建立质量保证体系;15、合同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实施公共政策等情形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承租方须无条件予以配合并按实际经营期支付租金,且不得因此向出租方追究责任或索赔;16、合同结束后承租方必须到工商、税务等部门注销有关经营证照及出示有关凭据,并到供水、供电部门缴清水电费用及出示缴费单据,否则保证金不予返还;17、退场移交要求:合同到期或双方终止合同后,承租方须在到期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场地清理干净,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包括电线、电缆、插座、监控等设施设备),逾期清理的物品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出租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18、承租方不得通过自动售卖机(外壳和显示屏)经营广告业务,否则视作违约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9、承租方必须保证所用的自动售卖机是国家检验合格的产品,并且必须符合出租方防火要求及有关安全质量要求,不得使用超出使用年限的设备。自动售卖机的电源线须套金属管,承租方须报自动售卖机的保养方案给出租方审查备案;20、承租方设备的进场、安装和调试等要符合并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出租方相关的运营安全管理规定,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相关方案和流程须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21、承租方的货物配送人员应负责在指定的时间补充货物,确保本合同经营业务正常工作。承租方应就出租方提出的对服务及配送进行变更的合理要求作出积极的回应,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22、自动售卖机设计要求:界面设计,售卖机应该有一个简单易用的界面,使用户能够快速轻松地浏览和购买产品。产品选择,售卖机应该提供多种类型的产品选择,包括饮料、小吃和零食等。支付方式,售卖机应该支持多种支付方式,包括现金、信用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操作稳定性,售卖机应该具有稳定可靠的操作性能,以确保购物过程的流畅和用户的满意度。安全设计,售卖机应该具有安全可靠的设计,包括硬件和软件,以防止钓鱼欺诈等恶意行为。环保设计,售卖机应该具有环保可持续的使用设计,包括节能、节水、节约资源等特点。远程监控和管理,售卖机应该具有远程监控和管理功能,以便管理员能够随时随地查看售卖机状态并进行管理。售后服务,售卖机供应商应该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包括维护、保修、升级等服务,以确保售卖机的长期稳定运行。多语言支持,售卖机应该支持多种语言,以便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游客和工作人员能够轻松地使用售卖机。23、附自动售卖机经营点位置图。
物业面积:共7个经营点,合计16台机;招租年限:3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11200元/月;竞租保证金:68000元。
21、招租公告号:2023117
业主单位:东莞植物园;物业地址: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1号10301。
物业用途:商业;招租条件:1、投标单位或个人需合法经营,取得相关证照;2、不得经营饮食、修理、油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相关行业;3、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防火标准的材料并严格按照关于“三小”场所的安全要求进行装修;4、铺位按现状移交使用,铺内不得住人、不得明火煮食;5、租赁期内不得转租,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6、经营期内,如因经营问题被投诉两次或以上的,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业主无关;7、经营期间承租方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与出租方无关。
物业面积(M2):71;招租年限:3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3500元/月;竞租保证金:21000元。
22、招租公告号:2023118
业主单位:东莞植物园;物业地址:南城街道绿色路97号101、102、103。
物业用途:商业;招租条件:1、投标单位或个人需合法经营,取得相关证照;2、不得经营饮食、修理、油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相关行业;3、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防火标准的材料并严格按照关于“三小”场所的安全要求进行装修;4、铺位按现状移交使用,铺内不得住人、不得明火煮食;5、租赁期内不得转租,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6、经营期内,如因经营问题被投诉两次或以上的,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业主无关;7、经营期间承租方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与出租方无关;8、中标合同生效时间以具体签约时间为准,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缴清3年租金,如不缴清,视为自动弃租。
物业面积(M2):1045;招租年限:3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11000元/月;竞租保证金:66000元。
23、招租公告号:2023119
业主单位:东莞植物园;物业地址:南城街道绿色路97号114。
物业用途:商业;招租条件:1、投标单位或个人需合法经营,取得相关证照;2、不得经营饮食、修理、油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相关行业;3、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防火标准的材料并严格按照关于“三小”场所的安全要求进行装修;4、铺位按现状移交使用,铺内不得住人、不得明火煮食;5、租赁期内不得转租,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6、经营期内,如因经营问题被投诉两次或以上的,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业主无关;7、经营期间承租方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与出租方无关。
物业面积(M2):629.5;招租年限:3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5729元/月;竞租保证金:35000元。
24、招租公告号:2023120
业主单位:东莞生态园控股有限公司;物业地址:松山湖园区南朗路15号161-162室。
物业用途:业态为非餐饮(本商铺不得经营餐饮类业态,不可经营便利店、百货类业态 )使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以及变更使用方式。
招租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单位或个人;2、不可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以及相关行业;3、承租方自行解决水、电安装;4、承租方必须本人经营,不得另转租他人,不得超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5、广告需按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及我司具体要求,报城管分局批准.6、在租赁期间商铺装修、配套设施、防水补漏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仅对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负责维修;7、该铺位内不可以住人;不能明火煮食、不得使用煤气、燃气;8、该商铺按现状移交,承租人应在投标前全面了解租赁物业的现状,承租人投标、报价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9.为提升小区便民配套服务,业态为“非餐饮”的空置商铺不得经营便利店零售类业态,最终以业主单位意见为准。
物业面积(M2):490.49;招租年限:3年(租金每两年递增10%),装修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14714.7元/月;竞租保证金:89000元。
25、招租公告号:2020148
业主单位:中共东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物业地址:石龙镇竹元街28号之二十三。
物业用途:居住。
物业面积(M2):90.91;招租年限:2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无装修免租期。
招租起拍价:910元/月;竞租保证金:6000元。
26、招租公告号:2021070
业主单位:中共东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物业地址:东城街道红荔路海伦苑E座507。
物业用途:居住。
物业面积(M2):86.77;招租年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年各递增3%), 无装修免租期。
招租起拍价:870元/月;竞租保证金:7000元。
27、招租公告号:2021071
业主单位:中共东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物业地址:莞城街道向阳路18号3楼。
物业用途:办公。
物业面积(M2):240;招租年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年各递增3%),无装修免租期。
招租起拍价:2500元/月;竞租保证金:20000元。
28、招租公告号:2021073
业主单位:中共东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物业地址:石龙镇竹元街28号之一。
物业用途:居住。
物业面积(M2):93.62;招租年限:2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无装修免租期。
招租起拍价:936.2元/月;竞租保证金:6000元。
29、招租公告号:2022103
业主单位:中共东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物业地址:东城街道红荔路188号海伦苑1号、2号。
物业用途:零售业;招租条件:合法经营。
物业面积(M2):98.2;招租年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年各递增3%),无装修免租期。
招租起拍价:6190元/月;竞租保证金:50000元。
30、招租公告号:2023121
业主单位:东莞市文化馆;物业地址:万江街道鸿福西路6号东莞市文化馆主楼实验剧场走廊、星剧场1号门入口楼梯旁、东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厅前台旁充电宝。
物业用途:摆放共享充电宝;招租条件: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代理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委托授权资质文件;3、充电宝可在馆内外不同机位地区的机位归还;4、共享充电宝经营需无噪音、无污染;5、所租借的移动电源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因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人身财产受损或产生纠纷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6、充电宝移动电源卡座小于30%库存量,需及时补充;7、收费最高限价:3元/小时,24小时不超过30元,总封顶99元。充电宝租借收费定价需在机身显眼处张贴告知;8、机位摆放的位置应根据馆方实际要求作调整,未经馆方同意不可随意增减数量摆放或挪动位置;9、不得转租、分租及改变物业用途。
物业面积(M2):3;招租年限:3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装修免租期2个月。
招租起拍价:150元/月;竞租保证金:1000元。
31、招租公告号:2023122
业主单位:东莞市文化馆;物业地址:万江街道鸿福西路6号东莞市文化馆主楼西门前台走廊、东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厅正门右边楼梯旁售货机。
物业用途:摆放售货机,自动售卖食品饮品;招租条件: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商品进货来源合法有效,有与食品或饮料厂家签订正规进货合同及进货发票;3、完善有近距离的服务网络,出现自助售货机服务投诉能在一小时内响应解决;4、机位摆放的位置应根据馆方实际要求作调整,未经馆方同意不可随意增减数量摆放或挪动位置;5、不得转租、分租及改变物业用途。
物业面积(M2):2;招租年限:3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装修免租期2个月。
招租起拍价:600元/月;竞租保证金:4000元。
32、招租公告号:2023131
业主单位:东莞市妇幼保健院;物业地址:南城街道宏远沿河路宏远新村A座409号。
物业用途:住宿;招租条件:1、中标者必须本人居住,不得另转租他人;2、租赁期间不得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包括传销),不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品、非法物品;3、不得存放危险或污染性质物品;4、承租方可随时检查、督导住房情况。如发现问题,院方提出整改,中标单位仍未能改善(达3次)院方有权中止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承租方负责相关责任和赔偿,与出租方无关;5、如因产品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中标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和赔偿;6、中标方对商铺的外立面、装修设计、施工等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7、商铺内加建、改建、装修需征得出租人同意。
物业面积(M2):69.4 ;招租年限:3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其他水、电、管理费等费用按相关标准由中标方缴纳,无装修免租期。
招租起拍价:972元/月;竞租保证金:6000元。
33、招租公告号:2023132
业主单位:东莞市港航事务中心;物业地址:麻涌镇东太村凯翠园B栋1楼B7铺。
物业用途:商业;招租条件:1.不得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活动和危险货物等相关经营;2.不准留宿住人,做好防火安全要求,按国家标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工具(灭火器、应急灯、烟感器等);3.在租赁期间物业所有装修费用、配套设施(含消防、环保、治安、卫生、安全生产等设施)及洗手间维修、化粪池清理费、房屋防水补漏、维修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仅对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负责维修。4.如需装修翻新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装修翻新的任何费用。装修翻新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动物业结构,毁损物业设施;如需改造、改变物业结构,承租方需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评估、设计等,并书面征得出租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5.其它及具体要求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物业面积(M2):82.57;招租年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年各递增3%) 。
招租起拍价:4000元/月;竞租保证金:32000元。
34、招租公告号:2023133
业主单位: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物业地址:塘厦镇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内芳园旁边区域的荔枝林果园。
物业用途:荔枝林果园承包;招租条件:1、用于经营荔枝林果园承包,禁止在上述物业范围经营餐饮服务,不得违规养殖畜禽,承租人不得占用该出租物业范围外的其他公共区域。
2、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所租物业经营用途,不得污染环境,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禁止违法乱搭乱建,禁止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禁止乱砍滥伐树木;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对荔枝树进行高强度修剪及高位嫁接更换品种。
3、承租人对该物业、承租人在经营期间自负盈亏,并按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税费、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4、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对承租物业范围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具体的安全生产、经营措施,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5、该物业仅接受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企业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农林业类的有效相关资格营业执照),不接受个体户和个人报名。
6、出租人按照物业现状进行公开招租,承租人应在投标前全面了解租赁物业的现状,承租人投标、报价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
7、其它及具体要求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物业面积(M2):44.8亩(约29866.82平方米;招租年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年各递增3%)。
招租起拍价:19414元/年;竞租保证金:13000元。
35、招租公告号:2023134
业主单位: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物业地址:塘厦镇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内月牙湖水塘、翠屏广场(部分)草地、翠屏广场旁荔枝林地等三个物业。
物业用途:1、月牙湖水塘用于经营划船等水上娱乐项目(不能用于养鱼及钓鱼);翠屏广场(部分)草地和翠屏广场旁荔枝林地分别用于经营户外拓展、无动力乐园、荔枝承包(部分区域)及自然教育等项目,禁止在上述物业范围经营餐饮服务和不得违规养殖畜禽,承租人不得占用该出租物业范围外的其他公共区域;上述物业必须对外营业或开放用于服务社会和游客,不得作为企业内部使用场所;2、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所租物业经营用途,不得污染环境,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禁止违法乱搭乱建,禁止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禁止乱砍滥伐树木;3、承租人在合同租赁期满后,必须将该物业(含草坪)恢复原貌,承租人对该物业的改造和装修方案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4、承租人在经营期间自负盈亏,必须依法依规办理所用设备安全合格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许可证照和手续,并按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税费、水电费、管理费等;5、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对承租物业范围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具体的安全生产、经营措施,确保生产、经营安全;6、该物业仅接受持有上述许可用途相关营业执照的企业报名,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企业的相关资质,包括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应急管理证、安全员管理证、企业安全生产主任证等,以及持证人报名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出租人按照物业现状进行公开招租,承租人应在投标前全面了解租赁物业的现状,承租人投标、报价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7、其它及具体要求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物业面积(M2):1、月牙湖水塘占地面积22.5亩(约15000平方米),2、翠屏广场(部分)草地占地面积3.75亩(约2500平方米),3、翠屏广场旁荔枝林地占地面积60.3亩(约402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为57700平方米;招租年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年各递增3%),经营筹备免租期2个月。
招租起拍价:11939元/月;竞租保证金:9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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