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下午3:30分在东莞市南城区胜和大朗街2号金朗大厦七楼公开拍卖:
批号 |
标的物 |
建筑
面积 |
被执
行人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看样时间
及地点 |
1900201 |
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大岭住宅区文明街3巷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三棵松树、一棵桂花树 |
建筑面积约:460.59m2 |
周俊创 |
1584600 |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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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下午3:30标的物现场集中 |
备注 |
1、上述土地及地上房产仅限于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户籍人员参加购买。以户口簿和村委会证明为准(参与拍卖时需带上)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的面积数据最终以国土及房地产相关管理部门确权核定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1989)第1900110512705号】;房产证号为:【C0662935】。根据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自然资函【2019】1808号复函,本标的土地存在违法用地情况,宗地建筑物实际占地面积300.7平方米,比批准面积270平方米超出30.7平方米。超出部分所占用的土地及该地上建筑物属于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本标的土地使用权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根据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自然资函【2019】1808号复函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弟656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标的土地使用权不符合转移登记条件,依法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不负责协助竞买人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需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在竞买后自行承担。
4、产权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依法需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标的物所在地税务部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 |
展示时间:2019年6月10-11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6月17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柜台转账方式交纳,请勿以现金及网银汇款,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应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于拍卖当日到拍卖现场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到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开户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金域华府支行
保证金帐号: 443037010400000170000000028
执行局:0769-88677601 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86101032
我司电话:18029130289 22811162 钟小姐 传真:23220023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鸿富楼九楼 工商局举报电话: 26986685
东莞市中易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