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下午3:30分在东莞市南城区胜和大朗街2号金朗大厦七楼公开拍卖:
批号 |
标的物 |
建筑
面积 |
被执
行人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看样时间
及地点 |
1950802 |
房产(位于东莞市桥头镇山和村雅堤南一路) |
土地使用面积合共:241.8m2,
建筑面积合共:1418.82 m2 |
李智略
邓彩霞 |
2863224 |
280000 |
4月30日上午10时30分整标的物现场集中 |
备注 |
1、 上述土地及地上房产仅限于桥头镇山和村户籍人员参加购买。以户口簿和村委会证明为准(参与拍卖时需带上)
2、 土地性质为批准拨用宅基地。按现状拍卖,质量以实物为准。土地证号为:【(2008)1900251104710、东府集用(2008)1900251104711】;房产证号为:【C6686063、C6686062】;如需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按原土地性质拍卖。
3、 成交后过户纳税手续和过户变更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中应缴的税、费、金及其他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的面积数据最终以国土及房地产相关管理部门确权核定为准。过户手续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 |
展示时间:2019年4月29-30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柜台转账方式交纳,请勿以现金及网银汇款,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应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于拍卖当日到拍卖现场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到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开户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金域华府支行
保证金帐号: 443037010400000170000000028
松山湖法庭:26626203 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88677079 法院纪纪检监察电话:88677860
我司电话:18029130289 22811162 钟小姐 传真:23220023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鸿富楼九楼
工商局举报电话: 26986685
东莞市嘉信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