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8年7月31日下午3:0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批号 |
标的物 |
土地/建筑
面积( M2) |
案号及
被执行人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看样时间及地点 |
1861202 |
位于东莞市虎门镇镇口社区则徐街63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证号:东府集用(1989)第1900061310656号; |
土地:105.8M2
地上建筑:510.07 M2 |
(2018)东二法委拍字第21号,
万志斌 |
1051963 |
100000 |
7月18日上午10:45分标的物现场集中 |
说 明 |
1、该房屋土地系集体土地,有土地证;
2、本标的限东莞市虎门镇镇口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以户口簿和村委会证明为准(参与竞拍时需带上)
3、成交后过户纳税手续和过户变更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中应缴的税、费、金及其他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过户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
4、按现状拍卖,质量以实物为准。标的物的面积数据最终以国土及房地产相关管理部门确权核定为准。 |
展示时间:2018年7月17-18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7月24日 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 保证金必须以柜台转账方式交纳,请勿以现金及网银汇款,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应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于拍卖当日到拍卖现场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到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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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开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
保证金帐号: 44001779108053009743-00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虎门法庭:89889711 第二人民法院财务部门电话:89889172
我司办公电话:0769-22811162 18029130289钟小姐 传真号码:23220023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鸿富楼九楼
工商局举报电话: 26986685
东莞市卓越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