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司定于2018年6月6日15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批号 |
标的物名称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案件及被执行人 |
集中看样时间/存放地址/备注 |
18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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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居民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8176647 |
810000 |
(2017)粤1972执1309号,刘瑞生。 |
5月22日15时长安镇莲峰路长安中学对面雷登视光中心门口集中看样。 |
特别说明:1、房屋土地系国有土地,标的物限锦厦本村户籍人员购买;2、标的物已办房产证、土地证(房产证号:C0760419、C2892453,建筑面积1791.08㎡,土地证号:东府国用(1989)第19001210201号,土地面积258.8㎡,共有人:刘瑞彪),面积、质量以实物为准,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拖欠的水电费、管理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相关手续;3、标的物存在出租情况,买受人自行依法办理租赁关系交接手续。
展示时间:2018年5月21-22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参加竞买人、登记买受人须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达拍卖中心办理登记手续,逾时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039988 13712830666利生 传真23039988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君豪商业中心725号
收款账户: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
账号:44001 77910 80530 09743-000001
开户行: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法院联系电话:执行局:89889112 财务部门:89889172
纪检监察部门:8988933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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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鑫来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