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正平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下午3:30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批号 |
标的物名称 |
案件及被执行人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看样时间 |
1800902 |
位于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村新村荣文路11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房产证号:C1724571;土地面积约:94.5㎡;建筑面积约:751.86㎡】 |
(2017)粤1972执1309号、刘瑞生 |
2826720 |
250000 |
2018年4月10日上午10:30在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村新村荣文路64号集中 |
特别说明:该房屋土地系集体土地,有房产证,有土地证;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另包括所欠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限本村户籍人员竞买,按现状拍卖,质量以实物为准。 |
展示时间:2018年4月9-10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8年4月17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参加竞买人、登记买受人须为同一人;4、参与多个标的物竞买的,须逐张填写汇款单据,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标的批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2300105 18922940389张生 15989622993陈小姐 传真:22337348
本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162号中侨大厦B座608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 账号:44001779108053009743-00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执行局电话:89889112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第二人民法院财务部门电话:89889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