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15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东莞市共公资源拍卖中心拍卖以下标的:批号1752701,标的名称:东莞市石龙镇西湖村官厅组105号房屋,土地面积67.4m2,建筑面积约:58.8m2,起拍价129984元,保证金1.2万元。被执行人:张志棠,案号:(2017)粤1972执恢434号。(备注:该房屋土地系集体土地,有土地证,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包括所欠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限本村户籍人员购买,按现状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17年9月26日-27日集中看样时间及地点如下:9月27日11时在标的物门口集中。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10月12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柜台转账方式交纳(勿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汇款人在汇款后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一个工作日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办理登记手续。本公司地址:东城君豪商业中心1505室 联系电话:22761033 18926813611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帐 号:44001779108053009743-00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虎门法庭电话:89889750 第二人民法院财务部门电话:89889172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俱进拍卖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