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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7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盘古庙区107-109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
[ 发布者:东莞市德信拍卖有限公司  来源:网络  发布日期:2017/5/19  阅读:1788 ]
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7年6月7日下午3:30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批号为1701403的位于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盘古庙区107-109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约为25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472.91平方米,标的物起拍价为2740292元,保证金为270000元,被执行人为简水旺、吴婉媚【执行案号:(2017)粤1972执970、988号】。标的物展示时间:2017年5月22日-23日,23日下午3:00在标的物现场集中看样。上述标的物均按现状拍卖,质量以实物为准,该房屋土地为集体土地,没有土地证及房产证,仅限本村户籍人员购买,买受人需承担标的房产的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标的物欠交的水电费、物管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6月1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4、每笔汇款只能对应一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若竞买人需参与两个或以上标的物竞投,则需按各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分别逐笔汇款。)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登记。联系电话:23031133 13826971379陈生 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B701室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 账号:44001779108053009743-00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 大朗法庭电话:89889801 法院财务部电话:8988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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