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下午3点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批号 |
标的物名称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案件及被执行人 |
集中看样时间 |
1701001 |
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锦华街十巷11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房产证号:1400206520;土地证号:东府集用(1989)第1900120411030号] |
2757584 |
27万 |
(2017)粤1972执恢179号, 李坚城 |
2017年5月9日下午3点30分标的物处 |
特别说明:上述标的物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39.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14.4平方米,按现状拍卖,不交吉拍卖(该房屋有部分出租情况,拍卖成交后法院和拍卖行不负责清场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质量以实物为准,买受人需自行承担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另包括所欠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仅限本村户籍人员购买。展示时间:5月8-9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5月22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帐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参加竞买人、登记买受人须为同一人;4、参与多个标的物竞买的,须逐张填写汇款单据,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标的批号]。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二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更多的司法拍卖公告请登录www.dgpmdd.com及东莞阳光网
本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图路东莞市家居装饰城管理中心
电话:15015380044 86225375 余生 传真:86225427
收款账户: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
账号:44001779108053009743-00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法院联系电话:二院执行局:89889129 财务部门: 89889172
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广东瑞集拍卖行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