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7年5月5日下午3: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批号 |
标的物 |
土地/建筑
面积(M2) |
案号及
被执行人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看样时间及地点 |
1700801 |
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农场村兴富一街五巷3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证号:东府集用(2013)第1900151807173号;】 |
土地:276.5 M2
地上建筑:508.6 M2 |
(2016)粤1972执恢382号
邓凤英 |
2072340 |
200000 |
4月18日下午3时整标的物现场集中 |
说 明 |
1、该房屋土地系集体土地,有土地证;
2、本标的限东莞市大岭山镇农场村村民购买,以户口簿或村委会证明为准(参与竞拍时需带上);
3、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各项应缴税费,另包括所欠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按现状拍卖,质量以实物为准。 |
展示时间:2017年4月17-18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4月26日 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 保证金必须以柜台转账方式交纳,请勿以现金及网银汇款,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应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于拍卖当日到拍卖现场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到第二人民法院大岭山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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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开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
保证金帐号: 44001779108053009743-00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大岭山法庭:18998038289 第二人民法院财务部门电话:89889172
我司办公电话:0769-22811162 18029130289钟小姐 传真号码:23220023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鸿富楼九楼
工商局举报电话: 26986685
东莞市卓越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