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7年4月13日下午3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
【拍卖编号:(2016)东中法拍卖字第1号】标的物:被执行人东莞市英伟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东莞市大朗镇竹山村一区022、023号厂房及宿舍,土地面积共约11820.5㎡,建筑面积共约12532.7㎡(土地证号:东府国用2005第特81号,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3742718、C3742728);东莞市大朗镇高英村128号厂房及宿舍,土地面积共约27328.3㎡,建筑面积共约39261.37㎡(土地证号:东府国用2010第特28号,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20002543538、2000254354)。
整体起拍价:¥67270746.9元,保证金:¥6700000元。
标的瑕疵及风险说明:以上标的物分别附有相关租赁合同(详情于拍卖须知列明);买卖双方的所有税、费和过户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展示时间:2017年3月28、29日,集中看样时间:2017年3月28日下午15时00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保证金账号,不接受现金存款,汇款以到账为准,逾期无效。汇款人本人持汇款单据和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到拍卖会现场经审实资格后方可参加拍卖。
特别说明:1、汇款单用途栏中须注明拍卖编号,否则无效;2、拍卖不成交的,保证金按原汇款账号退付,退款手续费由汇款人自行承担; 3、同一汇款人对同一拍卖编号标的物只能领取一个拍卖号牌,只有持号牌者能进入拍卖厅参加拍卖;4、个人汇款者委托他人参加拍卖的,被委托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一小时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汇款单据和委托书到中院执行局办理手续,逾期视为委托无效;5、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不得参加竞买。
对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或者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的优先权人,按上述程序报名参加拍卖,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拍卖标的查询电话及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小姐 手机:18925425230
办公电话:22677322 微信号:利东
本公司地址:东莞市城区东纵大道威尼斯广场愉景大厦四楼420号室
收款人:收款人: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政法支行
账 号:44001775138050957338-0004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69-22499762
东莞市利东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