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下午3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批号 |
标的物名称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案件及被执行人 |
集中看样时间 |
1501201 |
东莞市东城区立新光大花园金湖苑二栋十三座402号,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6926128号,建筑面积约106㎡ |
530000 |
53000 |
(2014)东二法岭执字第223-1号,伍伟 |
4月27日上午10时30分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
特别说明: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家具、电器除外),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过户中应缴的所有税、费、金及其他费用,成交后过户纳税手续和过户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质量、面积以实物为准。
展示时间:2015年4月27日-28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5月7日下午17:00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 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参加竞买人、登记买受人须为同一人;4、参与多个标的物竞买的,须逐张填写汇款单据,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标的批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大岭山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东路东侧商业中心F座1705号
联系电话:23186435 13712443978(冯小姐) 公司传真:23180835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行: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法院联系电话:大岭山法庭电话:89889908 财务部门:89889213 纪检监察部门:8988933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融合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