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 2015 年5月7日下午15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批号 |
标的物名称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案件及被执行人 |
1501102 |
东莞市厚街镇宝屯村汇景豪庭B栋(汇贤阁)2302号,房产证号:1600489435号,建筑面积:124.15m2。 |
744900 |
74000 |
(2015)东二法厚执字第158号,吴永灶 |
1501103 |
东莞市厚街镇宝屯村汇景豪庭B栋(汇贤阁)2303号,房产证号:1600010595号,建筑面积:93.38m2。 |
560280 |
56000 |
特别说明:该房屋有房产证,有抵押,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拖欠的管理费由买受人与物管协商,按现状拍卖。
展示时间:2015年4月20日-21日。
集中看样时间:4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参加竞买人、登记买受人须为同一人;4、参与多个标的物竞买的,须逐张填写汇款单据,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标的批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厚街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地址:东城区石井大道海茂实业二楼
联系电话:22087788、13537178731 李生 传真:22081234
账户名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厚街法庭联系电话:89889075
财务部门:89889213
纪检监察部门:8988933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粤星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