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5年05月11日下午03: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批号 |
标的物 |
被执
行人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看样时间及地点 |
1402301 |
一条喷涂生产线(详见坤正评报(2014)0207号资产评估报告序号为15标的物)
《质量以实物为准,按现状拍卖》 |
东莞市海琪木艺制品有限公司 |
42900 |
4200 |
04月28日上午10时整东莞市清溪镇九乡婆岭村东莞市海琪木艺制品有限公司内 |
展示时间:2015年04月27-28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05月05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得现金及网上银行转账,汇款单上必须填写竞买人姓名及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应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于拍卖当日到拍卖现场登记。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到第三人民法院相应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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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029130289 0769-22811162 (钟小姐) 传真:0769-23220023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鸿富楼九楼
开户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保证金帐号: 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塘厦支行
清溪法庭:89808068
第三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电话: 89808822
工商局举报电话: 26986685
东莞市卓越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