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批号 |
标的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
(元) |
被执
行人 |
集中看样 |
拍卖时间 |
1501006 |
存放在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水库工业区一路8号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一批 |
70100 |
7000 |
东莞市凤岗昊奕精五金配件加工厂 |
3月30日上午11时30分在标的物所在处集中。 |
2015年4月15日下午3时 |
1501005 |
停放于东莞市清溪镇耀新停车场内的粤S928Q9小型普通客车一辆 |
3200 |
300 |
杜合平、
王晓文 |
3月31日下午2时30分在标的物所在处集中。 |
2015年4月15日下午3时30分 |
1501007 |
东莞市樟木头镇华都花园一期华辉阁七楼B室,建筑面积约:100m²,房产证号:2200421356号, |
184700 |
18000 |
陶凤华、
张丽 |
3月31日下午4时在标的物所在处集中。 |
1501005和1501007标的以现状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
展示时间: 3月30日、31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4月9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 不得现金存入,不得网上转帐,汇款单上须填写竞买人姓名及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应为同一人)付款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于拍卖前到拍卖现场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到相应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备注:如有意采用网络拍卖的个人或企业,请于2015年4月9日前与我公司联系咨询所需证照资料并办理网络拍卖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2332080 汤生: 13316622662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怡诚商业大厦B座400号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帐 号:44001779308053003219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塘厦支行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 8980882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清溪法庭电话:89808014、89808011
执行局电话:89808996、8980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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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同理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