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5年4月13日下午3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批号 |
标的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及其截止日期 |
看样时间 |
1560107 |
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永华新村69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土地面积约102.2㎡,建筑面积约555㎡,国有土地证) |
叶沛基、李军 |
1127760 |
112000元(4月7日) |
3月31日上午10时30分标的处 |
1501014 |
东莞市石碣镇石碣三村新围六巷2号房屋一间(土地面积约74.80㎡,建筑面积约290㎡,集体土地证) |
袁帮基 |
606100 |
60000元(4月3日) |
4月1日上午11时标的处 |
1501015 |
存放于东莞市石碣镇水南村明珠西路个体商务城3-4楼的机器设备一批 |
东莞市亚盟光学有限公司 |
22500 |
2200元(4月3日) |
4月1日上午11时45分标的处 |
特别注意事项: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相关费用,标的质量、面积以实物为准,按现状拍卖。1560107标的限东莞市户籍人员投买。1501014标的限东莞市石碣镇石碣三村户籍人员投买。
展示时间:3月31日~4月1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上述保证金截止日期前以汇款方式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汇款单上必须填写竞买人名称及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4、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拍卖编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龙法庭、石碣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梁生22300066 18922958086 传真:22302999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广信大厦A座 6F
户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30370104000006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石龙支行黄洲分理处
拍卖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86101032
石龙法庭:86101132 石碣法庭:81838781 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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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物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