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5年4月8日下午3:30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批号 |
标的物 |
起拍价 (单位:元) |
保证金 (单位:元) |
被执行人 |
集中看样安排 |
1500902 |
东莞市黄江镇锦绣花园13座7D房,建筑面积约为80.75平方米 |
233100 |
23000 |
梁世雄、刘瑞雯 |
24日上午11:00现场集中 |
1500903 |
存放于东莞桥头镇高新技术开发区广场路1号嘉美相机厂内的办公设备、机械设备及原材料一批 |
25300 |
2500 |
东莞桥头镇嘉美相机厂、嘉美光学有限公司 |
24日下午4:00现场集中 |
1500904 |
停放于东莞塘厦镇塘天路停车场内号牌为粤LAD297的货车壹辆 |
8700 |
870 |
黄福顺 |
24日上午9:30现场集中 |
1500905 |
停放于东莞樟木头镇交警大队停车场内号牌为粤BJ2158的汽车壹辆 |
5200 |
520 |
房二贵、邓金果 |
24日上午10:30现场集中 |
1500906 |
存放于东莞常平镇漱新村8队内的面条生产线一套 |
3200 |
320 |
周远全、郑勇 |
24日下午2:30在常平法庭门口集中 |
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过户风险及费用。展示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至24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3月31日前保证金交纳截止日期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到相应法庭登记。更多的司法拍卖公告请登录www.dgpmdd.com及东莞阳光网。
联系电话:23031133 13826971379陈生 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B701室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账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樟木头法庭:89808108执行局:89808713 常平法庭:89808280、89808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