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5年3月27日上午10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拍卖号:(2015)穗中法拍卖0005号】东莞市城区八达路138号东豪广场二、三楼共51套房产(详情咨询我司),建筑面积共约1830.17平方米。起拍价:13619200元,保证金:136.1万元。拍卖方式:按现状整体增价拍卖。
特别说明:1、标的物所有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水电费等)及办理过户应缴纳的全部(包括买卖双方)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2、该51套房产被执行人均通过拍卖取得所有权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仍登记在他人名下,现处于空置状态,成交后,委托人及拍卖人不负责交付场地。3、买受人一旦买受该标的物即表明买受人已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买受该标的物后发生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第二天始10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扣除已缴纳保证金后的余款)划付到法院代管款账户,并在汇入成交款时注明执行案号:(2014)穗中法执字第1537、1538号。
有意竞买者须在2015年3月24日17:00时前将拍卖保证金划付到法院代管款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00858447501),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须知:竞买人自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后登录广州审判网www.gzcourt.org.cn,在广州审判网首页点击进入“委托中介”→“保证金缴款通知及确认书”→“具体拍卖事项缴款通知”→“拍卖保证金确认书”或“土地使用权保证金确认书”下载,或直接到我司打印填写《拍卖保证金缴款通知及确认书》,划款时必须在“附言”中注明拍卖号及“拍卖保证金”字样。并在2015年3月25日17:00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拍卖保证金缴款通知及确认书》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登记实行实名制,委托他人代交保证金、代办手续的,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时提交委托书。标的展示时间:2015年3月16、17日;集中看样:3月16日15时在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769-23360038 13713315944蔡生
联系地址:东莞市城区东城大道金澳花园A座408、409号
法院监督电话:020-36650697 工商局举报电话:0769-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