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5年3月23日下午3点30分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序号 批号 标的名称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被执行人 集中看样时间、地点 1 1500602 位于东莞市塘厦镇龙景花园第二幢C座五楼B室房产) 190100 19000 黎永存 3月10日上午10点在标的处集中 2 1500603 存放于东莞市凤岗镇宏盈工业区东莞市正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内的五台火花机 135300 13000 东莞市正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月10日下午3点在标的处集中 3 1500604 停放于黄江交警停车场粤SSF526长安之星一辆 3400 300 邹烈哺 3月11日上午10点在标的处集中 4 1500605 停放于横沥交警停车场粤SH160G帕萨特一辆 5500 500 景俊波 3月11日下午3点在标的处集中 5 1500606 停放于常平镇常利停车场粤SJC936轻型货车一辆(按零配件处理) 2000 200 袁焯平、周富华 3月11日上午11点在标的处集中 6 1500607 停放于横沥镇昌昊停车场粤SUF380本田雅阁一辆 6600 600 叶锦庆、叶佩珊 3月11日下午3点在标的处集中 7 1500608 停放于清溪交警停车场粤BP3513雪铁龙一辆 3300 300 李恒贵 3月10日上午11点30分在标的处集中 8 1500609 停放于塘厦交警停车场粤BS8L99雷克萨斯一辆 87300 8000 郑永灶 3月10日上午11点在标的处集中注:以上标的按现状处理,过户风险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展示时间:2015年3月10-11日 。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3月16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汇款单必须填写竞买人名称及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当日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内自行到第三法院执行局、清溪法庭办理登记手续。联系电话:18938252762(李小姐) 0769-22363228 22361232(传真) 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横路景泰轩二楼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账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塘厦支行纪检监察:86101525 工商局举报:26986685 执行局:89808998 清溪法庭:89808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