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5年2月6日下午3时30分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批号 |
名称、概况 |
起拍价 |
保证金 |
被执行人 |
1500309 |
停放于东莞市公安局黄江分局停车场内小汽车三辆(比亚迪F3、吉利金刚、丰田花冠)及戒指一枚 |
26200元 |
2600元 |
张升友、王勇、卢猛猛、关钊、胡艮兵、颜仁军 |
1500310 |
停放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停车场内粤BYF688号荣威小汽车一辆 |
22920元 |
2200元 |
刘伟坡 |
1500311 |
存放于东莞市桥头镇邵岗头草头园中心街15号内火花机两台 |
16200元 |
1600元 |
李文杨 |
1500312 |
存放于东莞市塘厦镇科苑城工业园内数控机床一台 |
382200元 |
38000元 |
东莞市凯比尼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以上标的质量以现状为准,车辆过户风险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展示时间:1月26-27日, 27日上午10时看荣威车辆及戒指,27日上午10时15分看数控机床,27日下午3时看桥头火花机,27下午4时看黄江小汽车三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2月2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031168 18925844355尹生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南路39号美居中心A6座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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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账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塘厦支行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89808996
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中易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