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5年1月26日下午3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批号 |
标的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看样时间 |
1464408 |
位于东莞市厚街镇陈屋村陈屋大道四巷3号的房屋一栋(集体土地,土地面积约105.4㎡,建筑面积约692.08㎡) |
陈绍球 |
845635.2 |
84000 |
1月14日下午3时标的处 |
1463908 |
东莞市长安镇长青街长青明珠广场C座2803号房屋(已办理房产证,建筑面积约307.69㎡,负有租赁合同需继续履行) |
张玉凤 |
1614757 |
160000 |
1月15日上午10时40分标的处 |
备注:1464408土地系集体土地,有房产证及土地证,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房产证与房屋实物不一致,可能致使无法过户;限东莞市厚街镇陈屋村户籍人员购买,按现状拍卖。
标的展示时间:2015年1月14-15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1月20日前以汇款方式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汇款单上必须填写竞买人名称及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4、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拍卖编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梁生22300066 18922958086 传真:22302999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广信大厦A座 6F
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厚街法庭:89889075 执行局:89889134
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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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金鹰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