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下午3时30分,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批 号 |
标的物名称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被执行人 |
1404803 |
停放于东莞市厚街法庭停车场内的粤S69U00小客车一辆【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滞纳金等)】,质量以实物为准,不保证正常使用,按现状拍卖。 |
41500 |
4000 |
莫裕康 |
1404804 |
位于东莞市厚街镇厚街村元心三巷6号的房屋一幢,建筑面积约230㎡,该房屋土地系集体土地,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限东莞市厚街镇厚街村村民购买,按现状拍卖。 |
359490 |
35000 |
王淦辉 |
1404805 |
存放于东莞市厚街镇宝塘社区第二工业区康乐路东边10号2栋2层内的机器设备一批。(质量以实物为准,不保证正常使用,按现状拍卖) |
103500 |
10000 |
东莞市双华鞋业有限公司 |
看样时间:2014年12月30日至31日
集中看样时间:12月30日下午2时30分看小客车;3时看厚街房屋;4时看厚街设备。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1月9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市第二人民法院帐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4、每笔汇款只能对应一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若竞买人想参与两个以上的批号物品的竞投,则需按各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分别逐笔汇款。)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拍卖当天到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18922533385 23031993 传真:23032178
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丽峰路23号东田丽峰大厦办公701号C.D
账户名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银行帐号:44001779108053009750
第二人民法院财务部门电话:89889213 厚街法庭电话:89889076、89889022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 8988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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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圣达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