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批号 |
标的物名称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被执行人 |
集中看样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拍卖时间 |
1404602 |
停放于大朗法庭停车场内的粤SLU863比亚迪F3R小汽车 |
18000 |
1800 |
冯小金 |
12月16日15:45在大朗法庭 |
12月19日 |
2014年12月24日下午3时30分 |
1463402 |
存放于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宗兴街10号东莞市莲娜娇依人服饰有限公司内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一批 |
495264 |
49000 |
东莞市莲娜娇依人服饰有限公司 |
12月16日16:00在标的物存放地 |
1463401 |
存放于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南路58号巨嘉工业园B栋内的机器设备一批(不包括慈星电脑针织横机25台) |
259648 |
25000 |
东莞市帝亚针织时装有限公司 |
12月16日16:30在标的物存放地 |
1454508 |
存放于东莞市大朗镇佛子凹五区248号内的半成品、机器设备一批 |
407040 |
40000 |
李朝平 |
12月15日14:30在佛子凹村委门口 |
2014年12月24日下午4时 |
1404601 |
东莞市竂步镇石龙坑村金龙路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该房屋土地系集体土地,土地面积约:60.4㎡,建筑面积约254.15㎡,土地证:(2006)1900161610720,房产证:C4944795,该房屋已出租,限东莞市户籍人员购买 |
394700 |
39000 |
李鹤松 |
12月15日16:00在标的物现场 |
12月23日 |
2014年12月30日下午3时30分 |
特别说明: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数量、质量以实物为准,买受人须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展示时间:12月15- 16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4、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标的批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大朗法庭、虎门法庭办理登记手续。更多司法拍卖公告请登录www.dgpmdd.com及东莞阳光网。
公司地址:东莞市城区东城大道金澳花园A座408、409号 联系电话:23360038 13713315944(蔡生)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行: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第二人民法院财务部门电话:89889213 大朗法庭电话:89889863 89889808 虎门法庭电话:89889709
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建诚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