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4年12月31日15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批号 |
标的名称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
(元) |
看样时间及地点
(12月15日-16日) |
1454204 |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100号尚书银座1702号房屋及屋内家私、电器,建筑面积约59.28㎡ |
陈冠元 |
435975 |
43000 |
16日上午11时标的物门口集中 |
1454206 |
BBK牌V205型手机一部和SONY牌DSC-T2型照相机一部 |
罗兴军 |
256 |
25 |
16日下午3时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 |
1454407 |
东莞市东莞市寮步镇岭厦村76号房屋一幢,建筑面积约226.50㎡,土地面积约70.60m2 |
钟礼芬、梁淑如 |
391392 |
39000 |
15日下午时3时30分岭厦村委会门口集中 |
注:批号1454407房屋的土地系集体用地,已办理房产证,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限东莞户藉人员购买,按现状拍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12月22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柜台转账方式交纳(勿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4、每笔汇款只能对应一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若竞买人想参与两个以上的标的批号物品的竞投,则需按各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分别逐笔汇款。)。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一个工作日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寮步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备注:如有意采用网络拍卖的个人或企业,请于2014年12月22日前与我公司联系咨询所需证照资料并办理网络拍卖登记手续。更多的司法拍卖公告请登录www.dgpmdd.com及东莞阳光网。
本公司地址:东城君豪商业中心1505室
联系电话:22761033 18926813611
收款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石龙支行黄洲分理处
帐号:4430 3701 0400 000 66
执行局电话:86103816、寮步法庭电话:82812828
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86101032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俱进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