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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拍卖东莞市厚街镇珊美村榄树厦兴隆路3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发布者:东莞市德信拍卖有限公司  来源:网络  发布日期:2014/11/14  阅读:1390 ]

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4122日下午330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公开拍卖批号为1453104的东莞市厚街镇珊美村榄树厦兴隆路3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六层,建筑面积约为493.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66.9平方米,无房产证,已办理土地证,起拍价为1431104元,保证金为140000元,被执行人为范锦云。

特别说明:上述房产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批准拨用宅基地,仅限东莞户籍人员参与竞投,买受人需承担房产过户风险及费用。上述房产目前有租赁合同,买受人需继续履行该份合同,租赁期限至2018430日,租赁期结束前买受人不能向承租人收到租金,承租人与被执行人签订合同时已交纳7万元押金,买受人需承诺在拍卖成交后向承租人退回上述押金方可取得相关裁定文书。

上述标的物展示时间:20141117-18日,17日上午1000标的物现场集中看样。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1126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4、每笔汇款只能对应一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若竞买人需参与两个或以上标的物竞投,则需按各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分别逐笔汇款。)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登记。

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更多的司法拍卖公告请登录www.dgpmdd.com及东莞阳光网。

联系电话:23031133 13826971379陈生      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B701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行:建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  厚街法庭电话:89889075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法院财务部电话:89889213

东莞市德信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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