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拍卖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拍卖,更多司法拍卖请登录www.dgpmdd.com及东莞阳光网):
标的 批号 |
标的物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 |
保证金 |
看样时间 |
保证金截止日期 |
拍卖时间 |
1404204 |
东莞市樟木头镇雅翠花园环城广场115号商铺及办公用品 (建筑面积:23.46m2) |
柯峰 谢云艳 |
402330元 |
4万 |
11月18日15:00标的处集中 |
11月25日 |
12月3日15:30 |
1453919 |
东莞市塘厦镇四村迎宾大道隆福花园19幢802号房屋(建筑面积:132.10m2) |
郑义永 (JOUNG UIYOUNG) |
848610.4元 |
8万 |
11月18日16:30标的处集中 |
11月27日 |
12月3日16:00 |
1453920 |
停于东莞市常平交警大队停车场(皖K69367)货车 |
邵小东 |
3680元 |
300元 |
11月16日前预约看样 |
1453923 |
停于东莞市凤岗镇综合停车场(粤KX4402)五菱货车 |
林裕彬 |
2408元 |
200元 |
备注:以上标的过户风险及欠费由买受人承担,面积、质量以实物为准按现状拍卖。
展示时间:2014年11月17、18日。有意竞买者,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以汇款方式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柜台转账方式交纳,勿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每笔汇款只能对应一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若竞买人想参与两个以上的标的物竞投,则需按各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分别逐笔汇款;3、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4、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付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备注:如有意采用网络拍卖的个人或企业,请于2014年11月27日前与我公司联系咨询所需证照资料并办理网络拍卖登记手续。
公司咨询电话\传真: 0769-23037738 13650069068(于小姐)
户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账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塘厦支行
樟木头法庭电话:89808112 执行局电话:89808998
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东正拍卖有限公司